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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圖片解讀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縣政府決定對《關于支持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若干財政政策意見》(善政發〔2023〕21號)部分內容作如下修改: 一、刪除“(一)糧油生產保供。對依法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土地經營權連片集中委托流轉達到本村耕地面積比例70%以上(未產生“非糧化”現象),且功能區內全年糧食復種指數達100%的行政村,縣財政給予150元/畝的補助。” 二、刪除“(二)土地集中連片規模經營。對當年度委托流轉面積達到本村承包經營權面積90%的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縣財政按委托流轉面積中的種糧面積給予200元/畝的一次性獎勵,次年起委托流轉面積占比維持在90%以上的,每年按委托流轉面積中的種糧面積給予100元/畝的獎勵。設立“集中耕作區塊”的村(社區),集中率達到90%、70%的,縣財政分別給予400元/畝、300元/畝一次性獎勵。對糧油類新增連片流轉面積1000畝以上、經作果蔬類新增連片流轉面積300畝以上、水產養殖類新增連片流轉面積200畝以上,流轉年限5年以上的,縣財政按流轉費用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元/畝,單個主體不超過200萬元。” 三、刪除“(二十六)優化農業信貸服務。連片流轉規模在200畝以上并通過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用于該流轉土地范圍內農業生產經營的,縣財政按3%的年貼息率給予一次性貼息,貸款總額按不超過已繳流轉費的3倍,單個主體年貼息總額不超過50萬元。縣財政對縣農聯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按注冊資金額每年給予3%風險準備金補助,當風險準備金累積至占注冊資金10%以上時,縣財政可暫停補助,或經批準將風險準備金轉增資本后的次年起繼續按本規定補助。” 四、新增“(一)糧油生產保供。對糧食生產功能區面積達到本村耕地面積比例50%及以上的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縣財政按當年度該村水稻種植面積給予80元/畝的補助。”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與《關于支持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若干財政政策意見》(善政發〔2023〕21號)一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4日所涉及的獎補參照本政策執行。 嘉善縣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善政發〔2025〕11號(嘉善縣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支持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若干財政政策意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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