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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土地流轉政策需合規調整:2017年起,我縣先后在《關于加快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善政發〔2017〕154號)、《關于推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善政發〔2019〕35號)、《關于支持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若干財政政策意見》(善政發〔2023〕21號)文件中,設置土地流轉獎補條款,推動土地資源高效配置。2024年12月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翻印《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規范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的通知》(中農發〔2024〕3號)要求,需糾正行政手段推動土地流轉行為,嚴禁將流轉率納入考核獎勵。故刪除善政發〔2023〕21號中土地流轉及相關獎補條款。 保障糧食安全與村集體收入:原糧功區流轉補助是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舉措,新增水稻生產保供補助,保持我縣糧食生產能力,減緩政策修改帶來的影響,平穩過渡新舊政策。 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善政發〔2019〕35號文件規定,按注冊資金額每年給縣農聯融資擔保有限公司3%風險準備金補助,善政發〔2023〕21號文件為提升農業信貸擔保基層服務能力予以保留。2024年8月《公平競爭審查條例》施行,該條款存在給予特定經營者選擇性、差異化財政補貼的情形,不符合市場公平競爭基本原則,與條例核心要求相悖,故刪除該條款。 二、制定依據 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業農村部 關于進一步規范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的通知》(中農發〔2024〕3號),《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的實施意見》(嘉政辦發〔2021〕34號)。 三、主要內容 本次對《關于支持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若干財政政策意見》(善政發〔2023〕21號)文件的修改,核心圍繞條款刪除、新增及執行時間明確,具體內容如下: (一)刪除不符合要求的條款 糧油生產保供:糧食生產功能區土地經營權連片集中委托流轉補助。土地集中連片規模經營:整村全域流轉補助,“集中耕作區塊”獎勵,主體土地集中連片規模經營補助。優化農業信貸服務: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貼息補助,風險準備金補助。 (二)新增保障糧食安全的條款 糧油生產保供:對糧食生產功能區面積達到本村耕地面積比例50%及以上的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縣財政按當年度該村水稻種植面積給予80元/畝的補助。該條款將補貼依據從“土地流轉情況”轉向“糧食生產功能區占比與水稻種植面積”,既聚焦糧食安全核心目標,又繼續為符合條件的村集體提供資金支持,緩解政策調整對村集體收入的影響。 (三)明確政策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與《關于支持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若干財政政策意見》(善政發〔2023〕21號)一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4日所涉及的獎補參照本政策執行。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嘉善縣農業農村局 解讀人:馮若瑤 聯系方式:0573-8423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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