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縣城市道路移交接管辦法
為規范城市道路移交接管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接收管理單位的權利義務,確保工程建設與管理順利銜接,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0號)、《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適用于嘉善縣魏塘街道、羅星街道所轄區域;惠民街道、大云鎮部分所轄區域(具體為東到外環路、南到滬杭高速、西至蘇通高速、北至茜涇塘,總規劃面積約147.01平方公里)。政府投資的新建、擴建、改建城市道路的移交接管工作。
本辦法所稱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具備一定技術條件的道路、橋梁、隧道及其附屬設施。
二、縣建設局是城市道路移交接收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縣園林市政管理服務中心、屬地街道辦事處、科技商務區管委會等是各自管理區域的城市道路移交接管管理工作的接收管理單位。
縣建設局在城市道路工程開工前,明確城市道路接收管理單位,并告知建設單位和接收管理單位。建設單位和接收管理單位應及時相互告知道路建設信息和接收管理條件。(詳見附件1《嘉善縣城市道路信息表》和附件2《嘉善縣城市道路接收管理條件告知書》)。
三、接收管理單位可以提前參與城市道路的初步設計評審、施工圖交底、竣工驗收等環節,保障城市道路建設與城市道路管理相銜接。
涉及使用功能的設計變更、工程質量問題和事故的處理等重大工程事項,建設單位應當及時通知接收管理單位。
四、在城市道路驗收合格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和接收管理單位應當辦理維護和管理移交手續,由接收管理單位統一維護和管理。
城市道路附屬的給排水、照明、交通信號燈等管控設施、公交站臺等公共設施,由各專業管理部門接收管理。
在辦理城市道路接收管理手續時,接收管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嘉善縣城市道路交接書(詳見附件3),并將移交信息及時告知縣建設局。
五、建設單位和接收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開展城市道路會計核算。
六、城市道路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移交接管手續的,接收管理單位可要求重新組織質量評估,評估結果達到該工程原設計標準的,方可移交接收管理。
評估工作需委托具有資質的檢測鑒定機構進行質量鑒定的,鑒定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七、如因特殊原因,確需移交但尚不具備移交條件的城市道路,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移交接收手續。
八、已接收養護管理的城市道路在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由接收管理單位通知建設單位負責整改,建設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合格。建設單位對已移交管護工程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存在異議的,可申請縣建設局組織技術部門鑒定。確屬質量問題的,由建設單位承擔鑒定費用,并負責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合格,縣建設局負責監督管理。逾期拒不整改的,由縣建設局按有關規定處理。不屬于質量問題的,由接收管理單位承擔鑒定費用,并進行養護維修。
九、建設單位返還施工單位工程質量保證金前應征求接收管理單位的意見。
十、舊路擴建、改造工程,施工期在30天以上的,在施工期(從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內工程用地范圍的現有道路及附屬設施養護等工作由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負責管護,工程完工之后按本辦法移交程序辦理移交接收手續。
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填寫《嘉善縣城市道路移交管理協議》(詳見附件4)。
十一、對于臨時、緊急或較小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改造項目,改造完成后不得不投入使用的,經雙方協商后,在竣工驗收合格后直接由接收管理單位接管。
十二、縣建設局根據接收養護管理的城市道路等級、數量、狀況、養護維修定額等內容編制養護經費預算,報縣財政部門申請納入年度財政預算調整或下一年度財政預算。
十三、單位投資建設以及城市住宅小區、開發區內的道路,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執行。
十四、本辦法第一條規定區域之外的鄉鎮道路的移交接管,參照本辦法執行。
十五、本辦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原《嘉善縣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和接收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善建發〔2008〕146號)同時廢止。
附件1?
嘉善縣城市道路信息表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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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況(道路、橋梁、排水工程名稱、立項、初步設計批復情況位置、范圍、結構、長度、面積、附屬設施、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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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公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設計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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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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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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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管理單位 | (公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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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嘉善縣城市道路接收管理條件告知書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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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應具備的條件: 1.?工程必須符合城市道路、橋梁、排水專業規劃和設計要求。城市道路附屬的給排水、照明、交通信號燈等管控設施、公交站臺等公共設施應按相關標準配置到位。 2.工程應當通過竣工驗收,工程移交時需提供以下資料:①工程竣工圖(紙質及電子資料);②竣工驗收報告; ③施工合同(包括質量保修書);④涉及橋梁、雨水管道的,需提交專業檢測報告。 3、城市道路按最終設計的配套附屬設施應當齊全完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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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公章)? ? ? ? ? ? ? ? ? ? ? ? ? ? ? ? ? ?負責人(簽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