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圖片解讀
關于天凝鎮村級小微工程管理實施細則 各村(社區)、機關各部門(單位): 為保障天凝鎮村級小微工程管理更加規范化,實施流程更加合理化,根據《嘉興市農業農村局 嘉興市民政局 嘉興市財政局 嘉興市審計局關于規范村級小微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通知》(嘉農發〔2022〕31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天凝鎮村級小微工程管理實施細則。 一、適用范圍 (一)微型工程 指單項合同估算價10萬元(含)以下的工程項目。 (二)小型工程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10萬元(不含)以上、200萬元(含)以下; 2.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10萬元(含)以上、100萬元(含)以下; 3.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類單項合同估算價10萬元(含)以上、50萬元(含)以下。 二、工作流程 (一)項目的決策 村級小微工程項目的決策和審批,應嚴格執行“五議兩公開”(黨員群眾建議、村黨組織提議、兩委聯席會議商議、黨員(代表)會議審議、村民(社員)代表會議決議,表決結果公開,實施結果公開)的相關程序,形成項目實施決議,并形成“五議兩公開”決策程序執行情況一覽表(附件1)。所有項目建設方案須提交鎮相關職能部門審核批準及備案存檔(附件2)。項目若涉及縣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應按規定進行審批。 (二)施工方的確定 村級小型工程應采取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確定施工方。對于微型工程,各村從鎮建立的施工方目錄庫中采取公開抽簽或詢價的方式確定施工方。兩種確定方式均須在全程錄音錄像的環境中實施,村民代表、黨員代表、村務監督委員會人員的監督下進行,并做好過程記錄,監督人員對結果簽字確認。對搶險救災、突擊性建設、防疫工程等特殊項目,經班子聯席會議商議,可直接發包給符合要求的施工方(供應方),并向鎮分管領導報備(附件3)。 (三)合同的簽訂 各村應委托村聘或鎮聘法律顧問對合同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查,確認無誤后簽訂合同,并報鎮職能部門備案。施工方(供應方)應嚴格按照合同或協議要求進行施工(采購),各村與施工方應自主約定合理數額的履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履約保證金不得挪作他用,每個工程必須簽訂單獨的合同協議書。 (四)施工監管 村級微型工程項目應自行組建村工程監管小組,對工程進行日常監管,管理小組人員以村班子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代表等組成。村級小型工程項目、村務監督委員會無能力自行監管的微型工程項目應實行建設監理制度,應選擇聘請有相應資質的專業監理公司和跟蹤審計單位,嚴格落實各項監理責任并聯合組建村工程監管小組對工程進行監管。 (五)項目變更 施工過程中發現確有必要變更的,必須由建議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附件4),工程變更前需提交村班子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對于村級小型工程項目,單次變更金額超合同價10%或累計變更超30萬元的,按“五議兩公開”決策程序決策,并將結果報鎮職能部門審核批準。對于微型工程,變更總額超2萬元(含)的,需報鎮職能部門審核批準。 (六)竣工驗收與結算管理 村級小微工程項目竣工后,各村應及時組織村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工程監管小組、鎮職能部門等人員對工程項目進行竣工驗收并確認結算清單,驗收完畢后由建設單位開具《工程驗收單》(附件5)。對于村級小型工程項目,應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中介機構開展決算審計。竣工驗收后,需對整個項目實施結果進行公示,并接受群眾評議。 工程款應按合同約定,報浙江省基層公權力全程在線審批應用系統審批后予以支付。 (七)檔案管理 各村要按照“一項目一檔案”的管理模式建立村級小微工程檔案,小型工程項目應當歸檔的資料包括各類方案、各類會議記錄、工程預算、合同或協議、立項文本、變更資料、驗收記錄、決算資料、審計資料等。 三、其他說明 以下項目參照小型工程實施: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200萬元(不含)以上、400萬元(不含)以下; 2.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100萬元(不含)以上、200萬元(不含)以下; 3.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類單項合同估算價50萬元(不含)以上、100萬元(不含)以下。 本細則自2025年6月30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1:“五議兩公開”決策程序執行情況一覽表; 附件2:天凝鎮村級小微工程基本情況登記表; 附件3:特殊項目備案表; 附件4:工程變更審批單; 附件5:工程驗收單;
嘉善縣天凝鎮人民政府? ? ? ?? 2025年5月27日 天政〔2025〕17號關于天凝鎮村級小微工程管理實施細則.pdf?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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