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圖片解讀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修訂后的《嘉善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關補償標準》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嘉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善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關補償標準 根據《嘉善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現就嘉善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制定本補償標準。 一、征收住宅的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標準 1.搬遷費為1800元/戶·次。 2.臨時安置費: 鎮(街道) | 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最低補償 (元/月) | 魏塘街道、羅星街道 和西塘鎮 | 20 | 1400 | 惠民街道 | 19 | 1300 | 干窯鎮、姚莊鎮 | 18 | 1300 | 大云鎮、天凝鎮 | 17 | 1300 | 陶莊鎮 | 15 | 1300 |
二、征收商業用房和辦公用房的,搬遷費標準為每平方米20元,每戶每次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戶計發。 本標準自2025年5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10日。原《嘉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善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關補償標準的通知》(善政辦發〔2022〕32號)同時廢止。本辦法施行前已依法作出征收決定的項目,按原規定執行。 善政辦發〔2025〕10號(嘉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善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關補償標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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