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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圖片解讀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建立健全我縣人防工程產權制度,進一步提升人防工程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根據《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嘉政辦發〔2022〕4號)精神,經縣政府同意,現就推進我縣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轉變人防建設發展方式,努力實現更好質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續的發展”重要指示精神,對標對表“重要窗口”新目標新定位,以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為突破口,全面提升人防工程平時服務經濟社會、戰時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雙重效能,建設強大穩固的現代人民防空體系。 (二)主要目標。以結合民用建筑依法修建的人防工程(以下簡稱結建人防工程)產權國有化為基礎,明晰人防工程產權,創新經營管理體制,強化人防工程維護保養,培育人防專業化要素市場,推動全縣人防工程建設高質量發展。2022年底,全縣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總體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制度體系、保障體系、監督體系等改革事項基本建立。2023年底,建成規劃科學、權屬清晰、運營高效、維護落實、轉換可靠、監督有力、數字賦能的人防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為全縣城市建設提供堅實的人防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規劃引領,高質量推進人防工程建設。推進人防規劃融入城市規劃。人防主管部門牽頭編制人防專項規劃,并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將人防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人防主管部門牽頭編制人防控制性詳細規劃,并將人防控制性詳細規劃內容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強化規劃引領,將人防工程產權歸屬、建筑面積、防護等級、戰時功能、易地建設等指標配置要求納入出讓(劃撥)地塊的規劃條件,確保人防規劃落地。(責任單位:縣建設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各鎮[街道]) (二)權責一致,構建所有權明晰的產權歸屬機制。以結建人防工程產權明確歸國有為核心,制定產權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文件。新出讓(劃撥)的土地,要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公告及規劃條件中明確:按要求結建人防工程(包括獨享的口部建筑),建設單位(個人)在竣工驗收備案后,須無償移交給政府指定的國有全資企業(以下簡稱產權人),并進行產權登記。(責任單位:縣建設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國投集團、縣鐵投集團) (三)權責兼顧,建立人防國有資產經營機制。改革后人防工程由產權人開展市場化經營運作,建立國有人防工程資產管理制度,實施獨立運營、單獨考核,堅持國有人防工程平時服務屬性,采用使用權租賃等經營模式,盤活國有人防工程資產。國有人防工程資產經營收益統籌用于國有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維護保養、專業維修、平戰轉換、應急演練、人防專業化維護管理隊伍和平戰轉換隊伍建設,同時兼顧改革前人防工程專用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對由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黨政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等非經營性項目結建人防工程,可由使用單位在做好維護管理、保障戰時功能的前提下免費使用。國有人防工程資產在保障戰時功能完備的前提下,鼓勵以產權人為融資主體,以除產權為標的外的方式合法合規進行融資。建立完全由產權人市場化運作的、覆蓋融資資金本息的資金償還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保障人防資產保值增值和融資資金安全。(責任單位:縣建設局、縣財政局、縣司法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金融發展中心、縣國投集團、縣鐵投集團) (四)堅持戰備優先,轉變人防工程維護管理機制。產權人作為國有人防工程資產的經營和收益主體,承擔國有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維護保養、專業維修、平戰轉換和應急演練等義務。人防主管部門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探索制定人防專業化服務準入指導意見,加強從業人員相關業務技能等培訓,培育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專業化服務要素市場。產權人可依托人防要素市場,購買第三方服務對人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專業維修。產權人負責人防工程日常管理,可根據工作需要,與相關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責任單位:縣建設局、縣財政局、縣國投集團、縣鐵投集團) (五)堅持服務民生,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政府投資修建的人防車位,可納入智慧停車管理平臺,探索人防車位錯時共享,解決社會停車難問題。居民住宅類項目人防車位優先向本小區居民租賃,其他民用建筑類項目結建人防車位納入項目物業統一管理。探索利用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和國有人防工程資產平時使用收益,結合百姓需求建設人防綜合體。堅持人防資產社會服務功能不變,探索在人防工程內增設人防宣傳體驗等民生服務事項。探索人防專業隊伍、社區、物業和居民志愿者共同參與的人民防空人員疏散演練機制,定期開展實戰化演練,增強百姓防空防災意識和能力。(責任單位:縣建設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 司法局、縣綜合執法局、縣公安局、縣國投集團、縣鐵投集團) (六)堅持數字化牽引,構建數字化監督管理體系。以數字化改革為契機,聚焦規劃編制、產權確定和登記、資產經營、維護管理、平戰轉換、監督管理等工作節點,探索搭建多跨協同、數據共享的全生命周期數字化人防綜合管理場景。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產權管理制度,落實部門監管職責,防范廉政風險。探索數字化監督管理,財政、審計等部門會同人防主管部門定期對國有人防工程資產的開發利用、維護維修以及經營收益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財務審計,推進國有人防工程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單位:縣建設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政務數據辦、縣市場監管局、縣審計局、縣國投集團、縣鐵投集團)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人武部、縣委改革辦、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建設局、縣審計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務數據辦、縣金融發展中心、縣稅務局、縣國投集團、縣鐵投集團、鎮(街道)為成員單位的縣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負責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落實工作。各相關單位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切實履行各自管理職責,密切配合,統籌資源,對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協調會商、合力解決,確保改革有序推進。 (二)嚴格督查考核。將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工作納入鎮(街道)和相關部門的重點督查內容。建立和完善目標任務監督考核機制,定期開展檢查評估,對工作推進有力、成績明顯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落實不力、工作滯后的,予以通報。 (三)加強宣傳引導。縣建設局及有關部門要做好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的政策解讀,多渠道、多形式向社會特別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社區居民群眾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本意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嘉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善政辦發〔2022〕26號(關于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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