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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為了加強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破解人防工程產權不明晰帶來的建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和人防工程維護管理主體責任和維護保養資金難落實問題,通過改革構建人防工程所有權歸屬明晰、使用權流轉有序、經營權靈活自主及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的人防工程建設管理新模式,制定《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二、制定依據 依據《國防法》《民法典》《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嘉政辦發〔2022〕4號)等。 三、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三方面內容。 (一)總體要求。包括兩個部分: 一是指導思想。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轉變人防建設發展方式,努力實現更好質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續的發展”重要指示精神,對標對表“重要窗口”新目標新定位,以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為突破口,全面提升人防工程平時服務經濟社會、戰時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雙重效能,建設強大穩固的現代人民防空體系。 二是主要目標。即:2022年底,全縣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總體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制度體系、保障體系、監督體系等改革事項基本建立。2023年底,建成規劃科學、權屬清晰、運營高效、維護落實、轉換可靠、監督有力、數字賦能的人防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為全縣城市建設提供堅實的人防保障。 (二)主要任務。包括六個方面: 一是堅持規劃引領,推進人防工程建設高質量發展。人防主管部門牽頭編制人防專項規劃,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將人防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人防主管部門牽頭編制人防控制性詳細規劃,并將人防控制性詳細規劃內容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 二是堅持權責一致,構建產權歸屬所有權明晰機制。以結建人防工程產權明確歸國有為核心,制定產權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文件。新出讓(劃撥)的土地,要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公告及規劃條件中明確:按要求結建人防工程(包括獨享的口部建筑),建設單位(個人)在竣工驗收備案后,須無償移交給政府指定的國有全資企業,并進行產權登記。 三是權責兼顧,建立人防國有資產經營機制。開展市場化經營運作,建立國有人防工程資產管理制度,實施獨立運營、單獨考核,堅持國有人防工程平時服務屬性,采用使用權租賃等經營模式,盤活國有人防工程資產。國有人防工程資產經營收益統籌用于國有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維護保養、專業維修、平戰轉換、應急演練、人防專業化維護管理隊伍和平戰轉換隊伍建設,同時兼顧改革前人防工程專用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 四是堅持戰備優先,轉變人防工程維護管理機制。產權人作為國有人防工程資產的經營和收益主體,承擔國有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維護保養、專業維修、平戰轉換和應急演練等義務。產權人可依托人防要素市場,購買第三方服務對人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專業維修。 五是堅持服務民生,增強人民群眾改革獲得感。探索利用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和國有人防工程資產平時使用收益,結合百姓需求建設人防綜合體;探索在人防工程內增設人防宣傳體驗等民生服務事項;政府投資修建的人防工程,平時用于社會停車的,探索人防車位錯時共享,解決社會停車難問題;探索人民防空人員疏散演練機制,定期開展實戰化演練,增強百姓防空防災意識和能力。 六是堅持數字牽引,搭建監督管理數字化體系。以數字化改革為契機,聚焦規劃編制、產權確定和登記、資產經營、維護管理、平戰轉換、監督管理等工作節點,探索搭建多跨協同、數據共享的全生命周期數字化人防綜合管理場景。 (三)保障措施。從強化組織領導、嚴格督查考核、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加強保障,促進人民防空事業高質量發展。 四、實施時間及范圍 《意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實施范圍為嘉善全域。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一)解讀機關:嘉善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解讀人:王??鷹(縣建設局黨委委員、人防辦副主任)。 (三)聯系電話:0573-8405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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