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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圖片解讀
為進一步推動我鎮服務業跨越式發展,促進服務規模結構和質量效益“雙提升”,踐行“雙示范”要求,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意見,根據《嘉善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善政發〔2018〕2號)和《嘉善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補充意見》(善政發〔2019〕33號)文件精神,結合姚莊實際,現就促進服務業發展相關政策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 1.當年度新進規的現代服務業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小升規的現代服務業企業,當年度營業收入比上一年度增長20%以上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2.新注冊成立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包括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等現代服務業企業,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并當年度銷售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除享受第一條政策以外,再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3.新設立的服務業股份制公司,且當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原有服務業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且當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5萬元。(本條政策和嘉善縣股改政策不重復享受) ?? 4.鼓勵工業企業實施主輔分離,工業企業將研發、檢驗、銷售服務等非核心業務從主業中分離,單獨設立現代服務業企業的,且當年度銷售額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以上的,在首次達到銷售額的年度一次性分別給予企業3萬元、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5.人力資源公司在我鎮新注冊成立獨立的法人公司,取得縣級相關部門下發的勞務派遣證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 二、打造現代服務業集聚平臺 擬在姚莊鎮洪福路191號大樓設立現代服務業集聚平臺,凡是在平臺內新注冊成立的獨立服務業法人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規及地方政策的前提下,經開發區管委會認定,按照企業對地方貢獻的高低,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用于企業的經營運維、人才招引、科技研發等,具體政策如下: 1.對新設立的研發與設計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知識產權服務、檢驗檢測認證標準計量服務、生產性專業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電子商務支持服務、節能與環保服務、商務服務、會計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企業,自企業注冊之日起二個自然年度,每年營業額比上一年度增長20%以上的,按照當年度增值稅地方留存增量部分獎勵給企業,獎勵按年度兌現。 2.為平臺引入稅源型服務業企業的中介機構,當該中介機構引入的企業累計一個自然年度納稅額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的,經開發區管委會認定后,在首次達到該納稅額的年度分別獎勵中介機構3萬元、8萬元、20萬元。中介機構及其引入公司所享受的優惠政策將另行簽訂協議,以另行簽訂的協議為準。 3.新設立并在我鎮實際開展業務的人力資源公司,按自然年度計算,按照企業對地方的貢獻程度享受以下獎勵政策(單個企業累計不超過1500萬): 年度入庫稅收(萬元) | 獎勵政策(按企業上繳增值稅地方留存部分給予獎勵) | 50-100(含) | 免辦公用房租金 | 100-300(含) | 30% | 300-500(含) | 50% | 500-1000(含) | 70% | 1000-3000(含) | 80% | 3000以上 | 90% |
從第二年開始,每年營業額比上一年度增長20%以上的企業可享受以上政策。 三、其他事項 本意見享受政策的對象為在本鎮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且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納稅信用良好的服務業企業。 凡當年度發生重大刑事案件、特大勞資糾紛等群體性事件并有證據能明確是企業主要責任的及其他重大偷漏稅、騙取財政資金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企業,不享受本意見有關獎勵政策。 本意見所指“企業上繳增值稅地方留存部分”即:企業繳納增值稅金在財稅分成體系中縣實際所得部分,目前企業上交增值稅地方留存部分為40%,如遇國家和上級部門政策調整,則以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二年。有效期內,企業注冊地址變更遷出姚莊及注銷公司結束經營的,將終止享受相關政策。 姚莊鎮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姚莊鎮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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