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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解讀
政策原文
根據省司法廳和市司法局工作要求,縣司法局起草了《嘉善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6年版)》,現就相關情況作如下說明: 一、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國辦發〔2023〕5號)、《浙江省加強縣級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職能若干規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1號)、《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公布浙江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4年版)的通知》(浙司〔2025〕12號)、《關于公布嘉興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5年版)的通知》(嘉司〔2025〕8號)等。 二、主要內容 《嘉善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6年版)》(共270項)分為三個部分,即:《中央設定嘉善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262項)、《中央在嘉善縣直屬單位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1項)、《省地方性法規設定在嘉善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7項)。 較《嘉善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共291項),總數減少21項,其中,《中央設定嘉善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減少7項、《中央在嘉善縣直屬單位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減少15項、《省地方性法規設定在嘉善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增加1項。 三、制定流程 2022年,經縣政府同意,嘉善縣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布《嘉善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嘉善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公布后,一些法律法規作了修訂,有的機構職能發生調整。同時,按照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機制,國務院辦公廳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許可事項調整情況進行匯總,修訂形成《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國務院許可清單》),經國務院同意后印發。為落實和銜接《國務院許可清單》,在《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公布浙江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4年版)的通知》(浙司〔2025〕12號)和《關于公布嘉興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5年版)的通知》(嘉司〔2025〕8號)印發后,我們根據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組織縣級有關部門對《嘉善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6年版)》進行梳理、調整,并將清單進行匯總梳理。經征求縣級有關部門以及社會公眾意見,形成修訂后的《嘉善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6年版)》。經法制審核后,報縣司法局黨組研究通過,并上報縣政府征求意見。 四、適用范圍 在嘉善縣范圍內適用。 五、施行時間 《通知》發布日期是2026年3月16日,自2026年4月17日起施行。 六、解讀機關 嘉善縣司法局。 0573-8422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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