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調解,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就貿易、投資、金融、保險、證券、知識產權、技術轉讓、房地產、工程承包、運輸、海事海商以及其他商事領域糾紛,自愿在商事調解組織和商事調解員主持下友好協商解決商事糾紛的活動。作為一種非訴訟解紛方式,商事調解具有成本低廉、便捷高效、保密性強等獨特優勢,已日益成為廣大市場主體與糾紛當事人解決商事糾紛的首要選擇。
此次入駐嘉善商事調解組織共5家,分別為上海東方國際商事調解院、上海貿促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上海市虹口北外灘特資金融調解中心、上海奉賢區和正民商事調解中心、上海徐匯區智調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覆蓋國際貿易、外商投資、知識產權、國際商事爭議解決、金融糾紛、物業糾紛等領域。接下去,這些商事調解組織將入駐縣企服中心、縣矛調中心等線下平臺和“易企釘——協同法務區”線上平臺,在我縣落地顯效,推動商事糾紛多元高效化解。
會上,嘉善縣臺協會會長何宗憲,常務副會長呂宏義、陳清雄受聘成為涉臺商事調解人才庫專家。今后,他們將發揮自身在臺胞臺企中“威望高、信譽好、情況熟”的優勢作用,助力涉臺商事糾紛化解。
“既減輕法院辦案壓力,又降低企業維權成本、訴累。”嘉善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偉表示,推動商事調解組織建設是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雙示范”建設的現實需求,可以實現專業調解力量和大量涉企糾紛的“精準匹配”。下一步,嘉善將進一步加強對商事調解工作的研究和推廣,推動商事調解機制的廣泛應用,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商事爭議解決服務。
今年1月,嘉善縣入選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商事調解改革試點。為擔負好試點任務,突顯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特色,4月27日嘉善縣印發《關于推進商事調解改革試點的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商事調解制度保障、推動商事調解組織建設、配套商事調解基礎條件、加強商事調解能力建設、實施商事調解“嘉”計劃、優化“訴調對接”機制等措施,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運行規范、保障有力的商事調解體系。
趙亞鋒表示,商事調解作為一項新興的糾紛解決方式,要因地制宜完善體系,謀劃符合嘉善實際的商事調解頂層設計,學習借鑒先進地區做法,規范商事調解組織運作,并在貿易、投資、金融、知識產權等更大范圍內探索設立專精型商事調解組織,逐步形成具有鮮明嘉善辨識度的矛盾糾紛多元調解體系,提升商事調解的影響力和吸引力。要因地利導壯大組織,堅持“輸血”與“造血”并舉,既要引進外來優秀商事調解組織“為我所用”,也要發揮本土優勢穩步培育本地組織,加強本土商事調解人才培養。要錨定跨域示范引領,和青浦、吳江共建三地商事調解組織合作機制,探索打造商事調解“嘉善模式”“跨域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