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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市、桐鄉市、三門縣人民政府: 《樂清市人民政府關于要求審批〈樂清市南閤國家級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修編)〉〈樂清市蒲岐省級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請示》(樂政〔2021〕14號)、《桐鄉市人民政府關于懇請批準桐鄉市永寧街區和武廟街兩個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的請示》(桐政〔2024〕43號)、《三門縣人民政府關于要求審批三門縣橫渡鎮東屏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和珠岙鎮高枧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的請示》(三政〔2024〕3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樂清市仙溪鎮南閤村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2021—2035年)》《桐鄉市永寧街區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2021—2035年)》《桐鄉市武廟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2021—2035年)》《三門縣橫渡鎮東屏村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2021—2035年)》《三門縣珠岙鎮高枧村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2021—2035年)》。 二、樂清市、桐鄉市、三門縣要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名村、街區的保護工作,保持和延續傳統風貌,傳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促進文化保護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彰顯地區特色和形象。 三、經依法批準的保護規劃是歷史文化名村、街區保護和管理的依據,規劃范圍內的各項建設活動必須符合保護規劃的要求。要將保護規劃主要內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并加強相關規劃與保護規劃的銜接。加快歷史建筑公布、掛牌、測繪建檔工作,依法合理適度利用歷史文化遺存,努力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 四、樂清市、桐鄉市、三門縣要根據本批復精神,指導相關單位嚴格組織實施保護規劃,健全保護機制,強化日常監管。經依法批準的保護規劃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必須按法定程序報批。省建設廳、省文物局等部門要加強對保護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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