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全縣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于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嘉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市場監管領域發展的若干意見》(善政辦發〔2022〕21號)文件精神,現開展2023年度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獎勵(補助)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2023年度通過PCT或巴黎公約途徑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 2.2023年度獲得的境外注冊商標; 3.2023年度在注冊地運用國際注冊商標年度出口實績達到100萬美元以上; 4.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貸款項目(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完成還款并結息); 5.2023年度獲評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單位)、優勢企業(單位); 6.2023年度獲評省、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單位); 7.知識產權貫標(符合條件的); 8.實施專利導航、專利預警分析項目被列為省級項目; 9.2023年度獲得國家級、省級專利獎; 10.購買知識產權保險; 11.專利維權勝訴(結案時間在2023年度); 12.2023年度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 13.2023年度獲得集體商標、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14.2023年度收購縣外國際知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 二、執行標準 此次知識產權獎補申報工作按照《嘉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市場監管領域發展的若干意見》(善政辦發〔2022〕21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均需提供:《嘉善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獎勵(補助)申報表》(附件1)、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社團登記證復印件,除上述材料外,具體項目還需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通過PCT或巴黎公約途徑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通過PCT或巴黎公約途徑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補助明細表》(附件2)、相關發明專利的授權公告或授權證書、獲得發明專利授權所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憑證、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2.境外注冊商標:《境外注冊商標補助明細表》(附件3)、境外商標證或其他可以證明商標注冊成功的證明、獲得商標權所繳納的實際注冊費用憑證、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3.在注冊地運用國際注冊商標年度出口實績達到100萬美元以上:境外商標證或其他可以證明商標注冊成功的證明、在注冊地運用國際注冊商標年度出口實績達到100萬美元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4.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貸款:《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貸款貼息補助明細表》(附件4)、知識產權質押合同、銀行借款合同、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或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證、銀行貸款到賬憑證、還貸憑證和利息支出憑證、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5.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單位)、優勢企業(單位):榮譽認定相關證明材料。 6.省、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單位):榮譽認定相關證明材料。 7.知識產權貫標:市級以上(含市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認定有效證明材料、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者開展貫標的合同及付款憑證)。 8.實施專利導航、專利預警分析項目被列為省級項目:相應的合同、發票、立項驗收文件、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9.國家級、省級專利獎:榮譽認定相關證明材料。 10.購買知識產權保險:《知識產權保險保費補助明細表》(附件5)、保險費支出憑證復印件、投保專利證書或投保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加蓋承保保險公司印章的保單及保險費發票復印件。 11.專利維權勝訴:涉案專利證書復印件、付款憑證(包括公證費、證據保全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生效的判決依據材料、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2.中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行政機關出具的認定文件。 13.集體商標、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14.收購縣外國際知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認定文件、商標注冊證、合同及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材料報送要求 1.所有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譯件并加蓋翻譯機構公章。 3.申報表及補助明細表(即附件1-5中涉及的表格)一式兩份,其他證明材料只需提供一份。 五、適用對象及要求 1.依法登記注冊地在嘉善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申請獎補資金涉及的專利、商標或地理標志均應處于有效期內且無權屬糾紛,如有多個權利人的,原則上以第一權利人為獎補資金申請人。 六、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即日起至7月5日(節假日除外)。 請符合此次申報要求的相關主體于2024年7月5日前將相關材料遞交至嘉善縣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二樓受理窗口(羅星街道靈秀路313號一號樓中國銀行旁)(快遞以到達時間為準),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七、申報程序 申報工作按照“申請—受理—審核—公示—兌現”進行,審核結果將在嘉善縣政府門戶網站和“浙江知識產權在線(知識產權之家)”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再按規定撥付補助資金。 八、有關要求 1.申報單位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和憑證,縣市場監管局有權要求其提交相關說明材料,拒不說明的,停止受理或審批其資助申請。 2.知識產權專項獎勵(補助)與縣級其他部門的扶持政策有重復或交叉的項目,同一項目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上級另有規定的原則上按上級文件執行。 3.申報單位可關注“嘉善市監資訊”微信公眾號或登錄“浙江知識產權在線(https://zscqyjs.zjamr.zj.gov.cn/)知識產權之家”通知公告欄查詢了解相關政策通知。 4.有關項目申報未盡事宜,可咨詢嘉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科,咨詢電話: 84027085。 附件1-5.doc
嘉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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