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為規范西塘古鎮核心保護區生產生活秩序,引導居民、經營戶等人員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根據《嘉興市西塘古鎮保護條例》,特制定西塘古鎮核心保護區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信息登記管理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西塘古鎮核心保護區(東至朝東埭,南至四方匯、安仁橋,西至護國隨糧王廟,北至十里港、臥龍橋)內居民、經營戶等人員,因生產生活需要使用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的信息登記管理。西塘古鎮核心保護區內居民、經營戶等人員應配合遵守本辦法,使用的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需經相關部門上牌登記,滿足國標標準,符合合法上路要求。 嘉善西塘旅游休閑度假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旅管委)應對西塘古鎮核心保護區內居民、經營戶等常住人員家用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定期開展排摸,對車輛信息進行登記,引導核心保護區內居民、經營戶等人員日常規范使用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車輛登記信息應包括居住地址、車輛牌照、車輛所有人、實際使用人、聯系方式等信息。 居民、經營戶等人員駕駛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進出核心保護區,應盡量避免在核心保護區狹窄道路、人員密集等區域駕駛車輛通行。旅管委應對進入核心保護區的車輛及人員信息進行必要的登記,并妥善引導,保障通行秩序。居民、經營戶等人員騎行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進入西塘古鎮核心保護區時,應減速慢行,注意避讓,并在安全的區域有序停放。因運送經營貨物、建筑材料和垃圾等需要臨時進入核心保護區的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臨時停靠時應盡量避免對人員通行、周邊區域商戶經營和居民生活造成影響,完成上下貨后應盡快駛離,避免在古鎮核心保護區內長時間停留。 旅管委應按照規范,結合古鎮核心保護區實際及區位特點,因地制宜的為西塘古鎮核心保護范圍內居民、經營者等人員設置集中或者相對集中的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停放、充電場所,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限時充電設施。在室內場所設置集中或者相對集中的停放、充電區域的,應采取防火防煙分隔措施,配備監控、報警、滅火等設施。 核心保護區的居民、經營戶等人員的車輛停放于自家居住區域充電的,應使用符合規范的充電設備,車輛充電時應妥善看管。旅管委應配備人員對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的規范停放、充電場所開展日常巡查,防范安全隱患。 旅管委應對西塘古鎮核心保護區內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駕駛、停放、充電等行為進行監督,對于不規范的行為,及時勸導,督促糾正,防范安全隱患,發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及時根據規定移交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置。 本辦法自2024年11月18日起試行。游客、施工人員、貨運人員等其他需駕駛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進出西塘古鎮核心保護區的人員,參照本辦法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