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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嘉善法院及時運用“護企善保通”平臺,幫助企業免受擔保困擾,為涉訴雙方當事人提供“雙保險”,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近日,嘉善法院受理一起某鋼管租賃站訴某建設工程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某鋼管租賃站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請求凍結某建設工程公司的銀行存款75萬余元或查封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并提供擔保。嘉善法院經審查后認為,某鋼管租賃站財產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遂依法作出裁定。后查明,嘉善農商銀行已于日前出具《民商事案件免于財產保全擔保額度確認書》,擔保額度200萬元。承辦人立即通知銀行,要求其出具保函,提供擔保。依據嘉善法院與其建立的“護企善保通”機制,經銀行審核,該建設工程公司符合相關條件,遂出具《民商事案件免于財產保全保函》,為建設工程公司提供足額免于財產保全的擔保。 法院在收到保函后,及時向鋼管租賃站送達通知書,向其進行告知和釋明,對該建設工程公司不再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護企善保通”是嘉善法院貫徹司法為民宗旨、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助力企業紓困解難、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創新舉措。該模式通過銀行擔保前置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在一定限額內免于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從而最大程度地避免或降低因財產保全行為對企業產生的不利影響?!白o企善保通”業務既保障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又減少了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同時還節約了司法資源,實現了多方共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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