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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出臺背景 為全域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全面落實“縣鄉一體、條抓塊統”縣域整體智治改革相關任務,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按照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嘉善縣實際,調整部分執法事項,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 3、《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統一目錄》(2020年、2021年、2022年) 4、《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51號) 5、《關于審定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擴展目錄的復函》(浙司函〔2022〕11號) 6、《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各設區市“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方案的批復》(浙政函〔2020〕32號) 三、主要內容 將原有862項賦權至西塘鎮人民政府行使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動態調整為1080項,其中包括嘉善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行使的19個方面938項、嘉善縣農業農村局行使的126項以及嘉善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行使的16項行政處罰事項;將原有862項賦權至魏塘街道、羅星街道、惠民街道、姚莊鎮、陶莊鎮、干窯鎮、天凝鎮、大云鎮等8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動態調整為1064項,其中包括嘉善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行使的19個方面938項、嘉善縣農業農村局行使的126項行政處罰事項。 涉及作出較大數額罰款、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仍由縣級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管轄。 四、實施時間 本通告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五、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嘉善縣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 聯系方式:0573-8911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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