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加強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日常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日常監管工作,有序推進綜合示范項目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健全綜合示范日常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綜合示范監督管理工作,明確監督管理任務,壓緊壓實各主體責任;規范項目建設,形成合力加快推進綜合示范項目建設和資金撥付;加強日常監管結果應用,力求實效,切實發揮綜合示范項目助推嘉善電商產業的積極作用。 二、監管內容及檢查依據 結合嘉善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實際,日常監管范圍重點包括對項目建設與運營、資金使用與管理、資產管理等三個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建設與運營 包括項目承辦企業所承辦的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農村電商公共服務體系、農產品上行和市場運營體系、農村電商產業集聚體系、農村電商人才培訓體系、電子商務對口幫扶等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實施情況及臺賬資料是否健全、完善、詳實。 (二)資金使用與管理方面 檢查項目承辦企業對資金是否專賬管理;財務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規范,原始憑證是否齊全;資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要求、使用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規范;支持內容、比例是否合規;專項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是否用于網絡交易平臺建設及購買流量支出、樓堂館所等基建項目建設、地產買賣等開支;是否存在騙取、挪用中央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 (三)資產管理方面 項目承辦企業是否有明確的資產管理和處置規定等資產管理制度;承辦企業是否建立項目固定資產臺賬,記錄是否完整;承辦企業項目資產的申報、領用、發放、使用是否規范;縣級農村電商公共服務中心固定資產與設備購買憑證是否一致,是否能夠正常使用;各鎮(村)電商服務站點固定資產是否閑置、損壞、丟失。 三、監督檢查方式及時間 (一)監督檢查方式 1.工作例會。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項目工作推進會。承辦企業定期上報階段性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2.隨機與定期檢查。根據具體檢查內容,定期、不定期深入承辦企業實地檢查項目運營、資金使用與資產管理情況。 3.查看資料。對被檢查對象的項目建設與運營、資金使用與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等相關檔案資料完整性、規范性、邏輯性進行監督檢查。 (二)監督檢查時間 1.項目建設與運營: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深入承辦企業檢查項目建設與運營情況。 2.資金使用與管理:邀請第三方審計公司對示范項目資金進行專項審計。 3.固定資產管理:每年開展2次固定資產的盤點,即每年6月、12月。 四、具體任務分工 由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有關責任部門組成監督檢查組,定期、不定期對嘉善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是增強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實效重要舉措,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對本縣綜合示范工作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各成員單位既要各負其責,又要相互配合,履行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日常監管工作,確保本縣電商產業有序發展。 (二)加強監督管理。按照“屬地推進、條塊結合”原則,縣鄉兩級政府要強化對示范項目建設的運營與監管任務,層層壓實責任,提高項目的實效性、專項資金使用的規范性、資產管理的合規性。監管工作以科學、客觀、公正為原則,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嚴格按照各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相關文件要求以及監督管理依據開展檢查。 (三)強化問責制度。對監督檢查出的違規使用資金、固定資產流失等存在的問題落實不力的,由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通報;對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移交縣紀委監委予以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強化工作紀律。監督檢查組成員在開展檢查工作時,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執行;涉及被檢查對象,監督檢查組成員履行保密義務。 嘉善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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