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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我縣“十三五”時期民政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浙江省民政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和《嘉善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16—2020年。 一、發展基礎 “十二五”時期,全縣以改善民生、促進民主、增進民利為主線,大力推進基礎民生保障底線公平化、基層社會治理主體多元化、基本社會服務惠民高效化,圓滿完成既定的目標任務,民政事業整體發展水平繼續走在全省前列。 (一)民政改革創新持續推進。深化完善現代大民政戰略,全面推進“貼心民政、法治民政、陽光民政、數字民政”建設,堅持把改革作為民政工作主題,瞄準制約事業發展難題,按照“簡政放權、開放搞活、轉型增效”思路,加快民政社會化、產業化、信息化、體系化改革,著力推進社會救助政策、養老服務模式、基層社會治理、專項社會服務等系列創新舉措,極大地激發了民政事業發展動力和活力。 (二)社會福利水平穩步提高。1.養老服務水平明顯提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全力推進養老服務示范區建設,著力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率先實現“96·4·工作目標。截止2015年,全縣共有養老機構11家(民辦2家),擁有機構床位4160張,每百名老年人擁有機構床位4張;建成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151家,接受日間照料服務的老年人2.2萬余人,居家養老服務實現城鄉社區全覆蓋;累計對1.5萬名老年人進行綜合評估,2000多名老年人享受居家養老服務補貼;331名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老年人由政府提供供養服務,集中供養率達100%。2.兒童福利事業穩步推進。積極推進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建設,出臺《加快推進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將全縣孤兒和困境兒童全面納入普惠型福利保障范圍,全面建立孤兒和困境兒童基本生活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截止2015年,共有13名孤兒和194名困境兒童納入保障范圍。3.慈善公益事業快速發展。建立覆蓋鄉村、社區的慈善組織網絡,全縣154個村(社區)全部建立慈善工作站,通過“慈善一日捐”、企業冠名慈善基金等活動,大力募集資金。五年來,共募得慈善資金5833.64萬元,發放慈善救助金3720.83萬元,惠及困難群眾9.74萬人次。推動福彩工作轉型發展,構建政府、市場、社會“三力合一”,公信、公眾、公益“三位一體”的現代福彩體系。依法規范福利企業管理,全縣48家福利企業安置殘疾職工1053人。 (三)社會救助體系逐步完善。不斷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實施“陽光救助”工程,積極落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實現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城鄉平均月低保標準提高到644元。五年來,全縣低保救助12884戶計17811人,發放低保資金5744.07萬元。不斷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出臺《嘉善縣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辦法》,加大醫療救助特別是重特大病的救助力度,全面實施按費用救助。五年來,全縣累計醫療救助191361人次,發放救助金2525.51萬元。不斷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出臺《嘉善縣困難群眾“救急難”實施辦法》。五年來,全縣累計臨時救助各類困難群眾13661人次,發放救助金488.98萬元。 (四)防災減災能力繼續提升。加強避災安置場所規范化建設和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全面完成標志牌和指示牌設置工作。五年來,全縣共建成1個縣級避災安置中心、9個鎮(街道)避災安置中心和107個村(社區)避災安置點,縣級和鎮(街道)避災安置中心覆蓋率達到100%,村(社區)避災安置點覆蓋率達70.8%。積極創建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截止2015年,共建成5家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和6家浙江省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完善各級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加強防災減災宣傳和災害信息員培訓。 (五)基層社會治理不斷優化。1.城鄉社區民主治理不斷創新。重大村務決策公決入選“2012中國全面小康十大民生決策”。成立全省首家村務協商議事會,在全省率先探索運用民主協商方式辦理村級事務,打造“陽光村務?協同善治”議事品牌。在全市率先將美麗家園建設納入村規民約,全面完成村規民約、社區公約制定修訂工作。全面推行涉村(社區)事務準入申報制,明確考核評比、創建達標和工作事務蓋章證明事項清單。創新農村新社區治理模式,建立健全“村民+居民”雙重身份參與社區治理機制。加強社區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健全以社區為基礎、以社會組織為載體、以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骨干的“三社”聯動機制;強化“96345”社區信息服務規范化建設,全力打造“信息平臺+加盟企業+社會組織+專業社工+志愿者”的服務模式。2.社會組織發展培育機制不斷完善。不斷完善社會組織培育網絡,建立嘉善縣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中心,成立全市首家社區社會組織培訓學校,加強專項社區社會工作室建設,打造嘉興市首條“善人家”公益街。截止2015年,全縣共有社會組織321家,“十二五”期間新增社會組織123家。深化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實現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等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編制出臺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和具備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資質條件社會組織目錄,推進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加強社會組織扶持力度,制定《公益創投項目扶持辦法》。3.社工人才隊伍不斷加強。著力強化社工人才隊伍培養,優化社工機構發展環境,積極開發社工崗位,探索建立社區社會工作職業優先準入制度,實現“一社區一社工”目標。截止2015年,全縣成立專業社工機構10家,社區社會工作室45家,共有持證社工429人。著力打造“幸福企業·社工同行”、“幸福企業·和諧家庭”和“幸福企業·企員共創”等系列社工服務品牌,被確定為全國首批、全省唯一的企業社會工作試點縣。 (六)雙擁優撫安置日益加強。雙擁模范縣創建工作深入開展,我縣榮獲“浙江省雙擁模范縣”稱號。全面落實各項優撫政策,健全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五年來,全縣累計發放重點優撫對象優撫金10316人次計1345.5萬元。深入推進烈士褒揚工作,加強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大力實施“關愛功臣”活動,分期分批組織重點優撫對象體檢和短期療休養,開展重點優撫對象門診醫療救助、困難慰問以及現役義務兵父母親免費體檢。認真貫徹落實《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確保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政策知曉率、有培訓意愿的退役士兵參訓率三個100%。鼓勵和支持退役士兵創業,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五年來全縣共有845名城鄉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發放安置費2070.13萬元。本著“公平對待、全力保障和逐年提高”的原則,切實落實軍休干部的各項政治、生活待遇。建立健全復退軍人信訪和維穩聯動工作機制,有效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七)專項社會服務日趨規范。規范地名命名,強化門牌服務,完成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試點工作,啟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補查與更新工作;加強地名設標標準化管理,加大地名文化宣傳和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力度。著力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深入推進平安邊界建設。加強婚姻、收養登記機構規范化建設,成功創建國家級婚姻登記機關,婚姻和收養登記合格率100%;推進婚姻信息化和標準化建設,全面完成1951年以來婚姻登記歷史數據的補錄、核對工作。深化殯葬服務改革,健全惠民殯葬服務體系,實行基本殯葬服務免費制度;扎實推進生態殯葬,生態葬法覆蓋全縣100%行政村,公墓綠化率達80%以上;加強安息堂建設規劃,安息堂和公益性墓地鎮(街道)覆蓋率達100%。 (八)綜合保障能力顯著增強。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全面落實黨建工作主體責任、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加大民政事業投入力度,“十二五”全縣民政事業費實際支出4.9億元,同比增長142%。建立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健全完善法律服務機制。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事項實現應放盡放。加快“數字民政”建設步伐,信息管理系統基本覆蓋民政業務主要領域。加強民政文化建設,打響養老、社區、慈善等文化品牌,以民政文化引領和推動民政事業發展。 表1:“十二五”時期嘉善縣民政事業發展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序號 | 主?要?指?標 | 2010年 | 2015年 目標值 | 計劃年均增長(%) | 2015年 完成情況 | 1 | 養老機構 床位數(張) | 總床位數(張) | 2008 | 4100 | 10 | 4160 | 每百名老年人平均擁有床位數(張) | 2.4 | 4 | 10 | 4.01 | 2 | 福利彩票年銷售量(萬元) | 7365 | 10000 | 10 | 13430 | 3 | 福利企業殘疾職工五大社會保險參保率(%) | 100 | 100 | - | 100 | 4 | 平均低保標準(元/月·人) | 城市低保 | 392 | 631 | 10 | 664 | 農村低保 | 236 | 380 | 10 | 664 | 5 | 醫療救助平均救助比例(%) | 50 | 70 | 8 | 70 | 6 | 城鄉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率(%) | 100% | 100% | - | 100% | 7 | 社會組織數(個) | 167 | 300 | 12.4% | 321 | 8 | 村級社區服務中心覆蓋率(%) | 86 | 100 | 3.1% | 100 | 9 | 專業社會工作人才(人) | 30 | 400 | 67.9%![]() | 430 | 10 | 惠民殯葬制度覆蓋率(%) | - | 100% | - | 100% | 11 | 水庫移民與當地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 - | 85% | - | 86% | | ? | ? | ? | ? | ? | ? | ? | ? |
“十二五”時期我縣民政事業發展取得顯著成績,為今后民政事業更好更快發展奠定了扎實基礎。但同時應清醒看到,我縣民政事業發展還存在諸多問題:一是民政事業投入不足制約民政事業發展;二是養老、社區、殯葬等服務與社會需求尚有差距;三是民政工作合力不足、基層力量薄弱制約政策實效。 二、發展背景 “十三五”時期是嘉善全面建成縣域科學發展示范點和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努力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五年,是推進轉型發展的關鍵期,也是全面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增強發展活力、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發力期。民政事業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面臨的挑戰前所未有。 (一)發展機遇 1.利好政策環境帶來民政事業發展新機遇。新一屆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嘉善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各級政府貫徹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戰略部署,意味著將在政策、資金、項目等方面進一步向基本民生傾斜。利好政策環境為民政事業發展帶來新機遇。 2.“互聯網+”帶來民政事業發展新機遇。隨著信息技術、智慧技術的發展和大數據時代的來臨,產品的生產方式、居民的生活方式、社會的連接方式等都發生了深刻變化,“互聯網+”成為新的社會治理與公共服務供給方式。“互聯網+”為民政工作信息化變革帶來新機遇。 3.民政職能拓展帶來民政事業發展新機遇。隨著大民政戰略的實施,民政職能由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向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各領域的社會建設骨干轉變;民政服務對象從特定群體向全體城鄉居民覆蓋;民政功能從兜底保障向保障和改善全體人民生活并重轉變。民政職能拓展為民政事業發展帶來新機遇。 (二)面臨挑戰 1.經濟發展新常態帶來民政事業發展新要求。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長和財政收入增長放緩,民政領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財力受到一定程度制約。經濟發展新常態客觀上要求,一要提高民政事業發展的精準效益,不斷增強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政策的針對性、高效性;二要擴大民政事業發展的開放度,推進市場主體、社會主體的參與度,發揮民政協同社會力量保障基本民生的兜底、托底功能。 2.社會發展深度轉型帶來民政事業發展新要求。隨著經濟結構持續調整,社會結構繼續發生深刻變化,社會活力空前釋放與社會風險隱患增多相伴并存。從社會階層結構看,各階層利益分配失衡、收入差距問題依然突出,這要求民政工作更加注重協調各方利益,特別是保障弱勢群體的權益;從城鄉結構看,隨著新型城鎮化和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農村人口進一步向城鎮集中,亟需通過合理調整行政區劃、創新基層社區治理和服務,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3.人口老齡化深化帶來民政事業發展新要求。2015年我縣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戶籍人口的比重達26.81%,是全省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地區,預計2020年老年人口占比將達30.87%,并呈現出老齡化速度快、老齡人口程度不平衡、老齡人口撫養比大等特點。隨著我縣人口老齡化程度的進一步深化,老年人口的養老、醫療服務需求將持續增長,養老、醫療服務供給能力面臨挑戰。 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統領,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圍繞完善民生保障、加強社會治理、優化民政服務、強化國防支持四大領域,以深化民政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以重點項目建設為抓手,以法治化、信息化、標準化為支撐,以人才隊伍建設為保障,積極推進現代大民政戰略,充分發揮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骨干作用,努力開創嘉善民政事業新局面,為全面建成縣域科學發展示范點和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努力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民生為本,兜住底線。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的要求,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健全社會救助、社會養老、兒童福利、慈善事業政策體系,筑牢民生底線,補齊民生短板,切實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實現兜底保障。 ——堅持城鄉統籌,全民覆蓋。圍繞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目標,著力推進社會公平正義,加大民政事業城鄉一體發展力度,合理配置民政資源,實現民政事業發展城鄉聯動、基礎設施城鄉配套、公共服務全民均等、社會保障全民覆蓋。 ——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厘清政府、市場、社會在民政事業發展中的職責定位,在堅持政府主導地位的基礎上,注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鼓勵和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民政事業,推動形成多方參與、共同治理、開放有序的民政事業發展新格局。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驅動。牢固樹立改革創新意識,適應經濟社會轉型發展和人民群眾多元化需求,深化民政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改革創新,全力推進民政公共服務供給側改革,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用改革創新的辦法破解發展難題,不斷為民政事業發展注入新活力。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相適應的民政事業體系,在新型政社關系中繼續發揮引領作用,全面構建現代大民政發展新格局,民政事業整體水平繼續走在全省前列。 ——民生保障體系更加完善。依法完善社會救助體系,逐步提高救助對象滿意度;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完善,老年人獲得感進一步增強;全面建立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完善基層兒童福利體系,加大未成年人(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力度,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實現福利服務多元化供給;營造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圍,不斷提升慈善事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進一步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提升防災減災救災水平。 ——社會治理體系更加科學。深化提升城鄉社區服務能力,全面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實現城鄉社區和諧自治;全面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深化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加快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著力完善社會工作制度體系,不斷拓展社會工作服務領域;深化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有序參與社會治理的良好格局,充分實現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 ——國防保障體系更加扎實。加大社會化雙擁工作力度,完善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格局;完善優撫安置服務體系,科學建構優待撫恤和醫療補助制度;不斷完善以扶持就業為主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全面提升軍休干部、復員干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保障能力;充分發揮烈士褒揚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專項社會服務更加有效。優化城鄉行政區劃格局,完善地名公共服務體系,健全平安邊界長效機制;提高婚姻登記工作標準化水平和救助機構管理服務水平;推動水庫移民創業致富,促進水庫移民全面融入當地。 ——基礎支撐能力更加有力。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民政事業投入不斷增加,布局合理、城鄉配套的民政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符合嘉善實際的民政政策、標準不斷健全,民政服務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 表2: “十三五”時期嘉善民政事業發展主要指標 序號 | 主?要?指?標 | 2015年 | 2020年 目標值 | 年均增長率(%) | 1 | 每千名老年人擁有社會養老床位數(張) | 50 | 60 | 3.71 | 其中:護理型床位比例(%) | 40 | 50 | 4.56 | 2 | 福利彩票年銷售量(萬元) | 13430 | 20000 | 8.29 | 3 | 醫療救助政策落實率(%) | — | 100 | — | 4 | 萬人擁有社會組織數量(個) | 7.9 | 9.5 | 3.8 | 5 |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占總人口比例(‰) | 1.13 | 2.63 | 18.4 | 6 | 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覆蓋率(%) | 城市 | — | 100 | — | 農村 | 60 | 90 | 8.4 | 7 | 生態葬法行政村覆蓋率(%) | 88.1 | 95 | 1.5 |
四、主要任務 圍繞民政事業“十三五”發展目標,實施“三個著力”、“一個提升”四大任務,不斷提高“托底線”、“促發展”綜合能力,努力開創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新局面。 (一)著力改善和保障基本民生 1.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深入貫徹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依法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自然災害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專項救助制度,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形成制度完善、相互銜接、運行有效的社會救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低保標準確定機制,加強最低生活保障與扶貧政策的銜接,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低保標準,適當擴大低保覆蓋范圍,促進低收入群體加快增收。全面開展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工作,落實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社會救助政策。健全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體系,完善面向城鄉低收入居民、多部門協作配合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綜合信息處理平臺。全面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規范基層低保管理服務,健全基層低保監管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退盡退。實施分類施保,加大對低保對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救助力度。科學核定支出型貧困家庭,落實支出型貧困家庭救助政策。(2)完善城鄉醫療救助體系。完善醫療救助制度,降低醫療救助門檻,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進一步提高醫療救助籌資水平,加大醫療救助力度特別是重特大病的救助力度。力爭到2020年,全縣醫療救助人均籌資額達到30元。簡化救助工作程序,完善救助流程,全面實現醫療救助即時結報。(3)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切實落實《嘉善縣困難群眾“救急難”實施辦法》,加強資金保障力度,突出專項救助的“救急難”功能,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功能。(4)完善農村危舊房改造救助制度。完善《嘉善縣農村困難群眾危舊房改造救助辦法》,多渠道籌措經費,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確保農村危舊房改造救助扎實有序推進。 2.完善養老服務體系。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全面開展省級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基本形成“”的養老服務總體格局。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擁有社會養老床位達到60張,其中機構床位數不少于50張,護理型床位占機構床位比例不低于50%,民辦(民營)機構床位占機構床位比例力爭達到50%。一是大力發展社區養老服務。重點發展機構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區養老。加快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加強與社區公共設施的功能銜接,鼓勵社會力量創建居家養老服務專業機構和企業,實現居家養老照料中心城鄉社區全覆蓋。堅持公辦、民辦并舉,構建多層次機構養老服務框架;辦好公辦保障性養老機構,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改革;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推動形成一批連鎖化、規模化的機構品牌。制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指導性目錄,逐步拓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領域和范圍。二是積極推進醫養深度融合。深入推進省級醫養結合試點建設,完善扶持政策和保障機制,推進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深度合作;建立健全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的業務協作關系,推進養醫結合服務社區化,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與社區醫療衛生服務中心(站)的合作,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轉型為老年護理院或開設護理型床位、病區,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三是探索“互聯網+”智慧養老。積極探索“互聯網+”與服務相結合的智慧養老,運用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手段,整合民政、衛計委等部門老年人信息,搭建全縣統一的“智慧養老”綜合信息平臺,為老年人提供實時、快捷、高效的養老服務;推動建設若干個智慧養老服務社區,探索O2O老年人生活保障服務體系;引導社會資本全方位參與智慧養老服務,大力發展多種智慧養老產品。四是積極發展養老產業。堅持事業、產業并舉,大力推進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用品、老年健康服務、老年體育健身、老年文化娛樂、老年金融服務、老年旅游等為主的養老產業,培育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和知名度高的養老服務業品牌。五是完善各項惠老政策。實行80周歲老年人全面評估,完善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和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繼續推進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建立老年人長期照護保障體系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鼓勵老年人互助,重視解決失獨家庭養老問題,加強老年人健康干預、心理慰藉。弘揚敬老、養老、助老及代際和諧的良好社會風尚。建成縣老年活動中心,支持老年文體團隊活動,免費向老年人開放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幫助老年人提高獨立自主、持續參與社會活動能力。 3.優化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完善救災應急預案,健全災害預警評估和災害損失評估機制,提升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優化救災物資儲備網絡,完成縣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深入推進“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規范避災安置場所建設,實現避災安置場所全覆蓋。提高防災減災救災智慧化水平,加強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指揮系統建設。規范受災人員救助標準,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調整機制。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建立規范有序、運轉有效的基層救災社會動員和參與機制,不斷提高城鄉社區減災能力。加強基層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建立完善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自然災害救助的工作機制。 4.大力發展福利慈善事業。(1)健全兒童福利體系。保障兒童優先和利益最大化,積極推動孤殘兒童重返家庭、回歸社會。規范公民收養、家庭寄養,強化親屬監護,提倡社會助養。建立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惠及全體兒童生活、醫療、康復、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的制度體系。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建設,推動兒童福利機構轉型發展。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兒童福利事業,健全收養評估社會化工作機制。建立貧困家庭兒童大病慈善救助制度,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2)優化殘疾人福利體系。認真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推進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與相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制度有機銜接,推動建立家庭照顧、社區照料、機構照護協調發展的殘疾人長期照護體系;健全扶殘助殘服務體系,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扶殘助殘服務,完善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政策。維護殘疾人職工合法權益。(3)大力發展慈善公益事業。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為契機,加強慈善公益組織建設,完善慈善組織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提高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推動慈善救助項目化、精細化。探索和拓寬慈善捐贈途徑和方法,建立公眾網絡捐贈平臺,充分開發和利用社會資源,推進現代大慈善建設,增強公眾的慈善參與積極性。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打造慈善信息平臺,提高慈善工作信息化水平。弘揚“善文化”精神,打造“平民慈善”平臺,營造慈善公益事業發展良好氛圍。加強公益性慈善組織間的合作,深化“社工+義工”工作模式。加強慈善總會自身建設,強化慈善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加強慈善公益事業監管,構建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相結合的綜合監管體系,健全慈善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4)強化福利彩票規范管理。推進責任福彩、陽光福彩和福彩文化建設,努力實現“十三五”期間福彩銷售量和公益金籌措額年均增長10%以上。 (二)著力優化基層社會治理 1.深化基層群眾民主自治。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完善村、社區直接選舉制度,規范民主選舉程序,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不斷實現政府管理與城鄉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健全村(居)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提高民主監督的有效性。加強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特別是城鄉結合部、新建居住區、流動人口聚居地的社區居委會建設。加強城鄉社區民主協商,建立完善居民訴求表達機制和協商民主議事機制。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通過購買、改擴建、置換和共建等方式,健全社會服務管理中心體系。“十三五”末,力爭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國有影響力的標準化示范社區。建立完善社區服務信息化網絡平臺,為全縣社區服務提供長效、便捷、高效、科學的管理支持系統。深化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人才“三社聯動”工作機制,加快培育能夠協助政府承擔事務性工作的社區公益性社會組織。加大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力度,推動政府部門以多種方式支持好社區發展。 2.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創新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基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構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顯的社會組織發展格局,形成服務到位、監管有效、多方參與的社會組織管理服務體系,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重要作用。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完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制,推進各類社會組織與行政機關脫鉤,注重扶持發展行業協會商會、科技、公益慈善、城鄉社區服務等類別的社會組織。加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力度,健全拓展社會組織參與社會事務、推動協商民主、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幫教特殊人群、預防違法犯罪的機制和制度化渠道。加強社會組織服務平臺建設,以縣級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中心為核心,發揮“善人家”公益街示范引領作用,加快推進鎮(街道)和城鄉社區社會組織服務平臺建設,形成縣、鎮(街道)、村(社區)三級“1+9+X”社會組織培育發展體系,大力培育社區社會組織和專業社工機構,帶動發展各類志愿服務組織。力爭到“十三五”末,每個社區均擁有20個以上具有本社區特色的各類社區社會組織;通過培育扶持,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社區服務品牌。加強社會組織監督管理,完善社會組織財務審計監督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和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評估指標體系和公開公平公正的評估機制,加強社會組織評估結果應用。 3.強化社工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和規模化建設,積極鼓勵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加強社會工作崗位的開發,拓展社工在民政、教育、醫療、司法、社區等服務領域廣泛應用。完善社工專業人才職業晉升制度、薪酬激勵制度,暢通人才流動選拔渠道,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成長提供發展空間,增強專業社會工作職業的吸引力。加強社區社會工作領軍人才培養建設,完善與知名高校建立專業社工人才資源支持互動機制,積極引進優秀專業社工機構和人才,切實提高社工專業化水平。“十三五”末,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總量增加到1000人,其中取得社會工作師級職稱的300人,助理社會工作師級700人。 (三)著力優撫安置軍民融合深化 1.提高雙擁共建水平。繼續開展省級雙擁模范縣創建活動,深化雙擁宣傳和國防教育,不斷增強全縣軍民的國防觀念和雙擁意識,努力形成愛國擁軍、愛民奉獻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健全雙擁工作制度、創新雙擁工作機制、豐富雙擁活動內容,扎實推進科技、文化、法律、企業、兩新組織擁軍,不斷助力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深入開展“雙擁在基層”和“關愛功臣,永葆光榮”系列活動,努力探索具有嘉善特色的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新路子。 2.完善優撫保障服務機制。健全優撫對象國家保障與社會優待相結合,生活醫療保障與社會保障相銜接的保障機制,加快建立民政部門牽頭組織、相關方面協調配合、社會力量廣泛介入、服務對象踴躍參與的新型優撫服務社會化體系。健全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完善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制度,全面提升優撫對象社會保障能力,修訂《嘉善縣軍人撫恤優待實施細則》。探索建立普惠加優待的優撫保障制度,努力解決優撫對象住房、醫療、生活困難。進一步推進優撫對象數據管理信息化工作,實現優撫對象動態精細化管理。加強烈士褒揚工作,健全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長效機制。 3.深化退役士兵及軍休安置改革。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拓展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健全“陽光安置”機制,保證安置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完善以自主就業為基礎、以就業服務為支撐、以技能培訓為保障、以重點幫扶為補充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保障機制,確保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政策知曉率、有培訓意愿的退役士兵參訓率三個100%。切實加大復退軍人遺留問題解決力度,有效保障涉軍群體穩定。優化軍休安置服務,規范軍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無軍籍職工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全面落實軍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大力推進軍休服務管理機構規范化建設。全面推進軍供保障能力現代化,不斷提高軍供服務品質和保障能力。 (四)提升專項服務管理水平 1.強化區劃地名管理。積極適應新型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要求,科學審慎推進行政區劃調整,建立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統籌城鄉發展的行政區劃結構。扎實開展界線管理工作,平安邊界創優率達到100%。完成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和國家地名數據庫信息采集上報工作,及時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轉化。建立地名標志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推進地名標準化進程。進一步加強地名文化建設,積極開展地名文化遺產申報。 2.規范婚姻、收養登記管理。強化登記員隊伍建設,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完成婚姻登記處新址搬遷,規范服務流程,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打造婚姻文化品牌,拓展婚姻登記公共服務,逐步建立婚姻家庭指導師隊伍。認真執行收養登記法律法規,保障被收養人的合法權益。全力推進婚姻、收養登記信息化建設,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服務水平。 3.著力殯葬服務管理改革。大力推行“文明祭祀、綠色殯葬”,著力推進公墓建設向“生態化、園林化、規范化”發展,大力推廣海葬等節地葬法,滿足群眾多元化的殯葬服務需求。加強殯葬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殯儀服務水平。加強鎮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與管理。不斷完善惠民殯葬減免政策。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殯葬改革,提高殯葬公共服務供給能力。 4.推進水庫移民創業致富。繼續開展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重點開展困難移民家庭救助與幫扶。加強移民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加快移民創業致富步伐,有效解決移民群眾的合理訴求。 五、重點項目 “十三五”期間,繼續將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作為發展民政事業的有力抓手,重點實施社區平臺工程、養老服務工程、福利事務工程和民政信息工程等項目,充分發揮重點工程、項目的支撐帶動作用,建設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務便捷的民政公共服務設施網絡,不斷強化民政社會服務基礎保障能力,進一步滿足城鄉居民需求。 表3:“十三五”時期嘉善縣民政事業發展重點建設項目庫 序號 | 項目名稱 | 1 | 嘉善縣社會福利中心項目 | 2 | 嘉善縣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項目 | 3 | 嘉善縣老年活動中心項目 | 4 | 嘉善縣福祿園項目 | 5 | 嘉善縣烈士陵園項目 | 6 | 嘉善縣鄉鎮公益性墓地骨灰寄存堂提升改造項目 |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確保規劃的順利實施,建立由縣政府牽頭,民政、發改、財政、人力社保、殘聯等相關職能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全面監督規劃的實施,及時協調解決民政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加強監督考評,將規劃工作的執行情況納入部門年度目標考核體系,推動民政規劃落實。 (二)強化資金保障。推動建立與財政收入同步增長、各級政府合理分擔、事權財權相匹配的民政資金保障機制,將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等民政支出列入各級財政重點投入優先領域。進一步放寬準入門檻,強化財稅、金融等政策引導,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新模式,引導和吸納社會資本投入民政公共服務領域。通過擴大福利彩票發行、倡導公益慈善捐助等多種方式,吸納更多社會資金參與民政事業,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籌資機制。加強資金監管,防范資金風險,強化民政資金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強化民政隊伍建設。把民政事業人才工作納入民政系統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布局之中,加強民政事業人才隊伍建設,在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同時,推動民政事業良性發展。建立以業績、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各類民政人才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健全民政人才評價機制,切實加強民政行政管理人才、民政專業技術人才、民政技能人才、社會工作人才、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形成以行政力量為主導、專業力量為支撐、公眾力量為基礎的民政人才資源保障格局。 (四)強化信息化建設。加強頂層設計,從數據標準、開發標準、接口標準入手,健全民政信息化工作標準體系。積極做好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社區建設、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救災報災、婚姻登記、地名管理服務、社會工作、社會慈善、殯葬管理、福利企業管理和水庫移民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工作,完善民政“大數據”系統,加強數據應用整理分析,優化民政信息服務。 (五)強化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與我縣民政事業發展相適應的民政標準化管理體制與工作機制,構建結構合理、科學實用、協調配套的民政標準體系,組建民政標準化人才隊伍,完善民政管理與服務標準體系。實施政府治理標準化推進工程,以標準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社區、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等民政重點領域標準制定,為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提供支撐。 (六)強化監測評估。建立民政事業發展狀況的監測體系,及時做好信息數據采集和統計工作,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2018年進行規劃中期評估,2020年進行規劃終期評估。 ? ? ? ? ? ? ? ? ? ? ? ? ? 《嘉善縣民政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已編制完成并按程序審議通過,現根據《嘉善縣規劃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實施。? 嘉善縣民政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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